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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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医保联网结算的通知

为配合2019医保年度转换工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将于2019330日、31日和41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网结算。暂停联网结算的具体时间如下:

医保计算机系统部分时段暂停联网结算时间表

日期

暂停联网时段

330(星期六)

0:00-6:00

331(星期日)

0:00-6:00

20:30-24:00

41(星期一)

0:00-7:00

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员(包括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参保人员可在15个工作日内,凭医疗费用收据(或药费发票)、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有放身份证件,至邻近的区医保事务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