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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临床医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光华临床医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的指导下,特制定光华临床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一章 组织管理

1. 成立由医院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2. 医院教学处负责复试组织与培训工作,协调各学科组进行复试工作。

3. 各学科(专业)硕士生复试小组将由5名随机确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记录员一名,做好复试的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工作。

4. 医院信息科协助支持线上复试有关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 复试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上海中医药大学统一安排的“中国移动云考场”复试平台,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一、复试管理

1.在大学研究生院指导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复试开始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由医院信息科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用“云考场”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准考证》;

3)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特殊时期,《政治审查表》在入学报到注册时提交。后期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拟录取条件,取消其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三、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 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及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在候考及面试期间应主动配合、接受考务人员的指导、查验、管理,遵从考场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考试秩序。

3.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 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做好网络平台模拟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5.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云考场”平台系统及考务人员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等身份验证核查。

6. 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7. 复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接听电话。考生正面视频清晰,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耳饰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耳麦。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8. 考生考试设备音频、视频必须全程按要求开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9. 候考过程中考生如需暂时离开镜头范围,须举手向候考官示意,得到同意后离开,并应尽快回到镜头前,手持身份证件,接受候考官重新查验身份。

10. 考生在正式进入考场前,候考官须再次人工验证考生的身份信息,无误后进入考场。如轮到复试的考生离开镜头范围,则该生顺延至本场次最后一个面试。

11. 正式面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离开镜头。因特殊原因(包括断网或掉线等突发情况)不能完成本次面试者,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复试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内接听,由考务人员安排再次复试。再次复试仅限1次。具体复试结果将视整体答辩情况综合评价。如超时不接电话作自动放弃复试处理。

四、复试内容及结果

1.复试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综合性面试,面试主要考核以下几方面:

外语水平(100分):通过对考生的外语阅读、翻译及问答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专业能力(150分):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

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150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队协作;

综合素质(100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2.复试结果

① 复试成绩(总分500分)= 外语水平(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总分150分)+ 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 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②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结果。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为不及格,不予调剂录取。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于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三章 信息公开

医院官网首页“医院公告”栏:

http://www.ghhospital.com.cn/index.aspx

教学处电话:021-62805833*8873

邮箱:ghjxc2017@163.com

纪委监察电话:021-62805833*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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