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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临床医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光华临床医学院

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学[2006]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13]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的指导下,特制定光华临床医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开、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五)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六)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八)强化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1. 成立由医院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2. 医院教学处负责复试组织与培训工作,协调各学科组进行复试工作。

3. 各学科(专业)硕士生复试小组将由5名随机确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记录员一名,做好复试的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工作。

4. 医院信息科协助支持线上复试有关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复试

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一)复试管理

1.在大学研究生院指导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复试开始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由医院信息科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用“云考场”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4)填写、盖章完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须由考生原所在学校辅导员审核后填写、盖章);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后,按顺序粘贴至1Word文档内,或合成1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复试开始前1天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 平台的“身份验证”模块中上传,由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进行核验。考生在正式在线面试时,须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随时备查。

三、复试时间

11015日一志愿复试;

21016日二志愿复试;

31017日三志愿复试。

根据学科(专业)分不同场次,具体场次及时间安排将提前通过邮件通知考生。

四、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 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及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在候考及面试期间应主动配合、接受考务人员的指导、查验、管理,遵从考场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考试秩序。

3.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 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做好网络平台模拟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5.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云考场”平台系统及考务人员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等身份验证核查。

6. 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7. 复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接听电话。考生正面视频清晰,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耳饰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耳麦。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8. 考生考试设备音频、视频必须全程按要求开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9. 候考过程中考生如需暂时离开镜头范围,须举手向候考官示意,得到同意后离开,并应尽快回到镜头前,手持身份证件,接受候考官重新查验身份。

10. 考生在正式进入考场前,候考官须再次人工验证考生的身份信息,无误后进入考场。如轮到复试的考生离开镜头范围,则该生顺延至本场次最后一个面试。

11. 正式面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离开镜头。因特殊原因(包括断网或掉线等突发情况)不能完成本次面试者,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复试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内接听,由考务人员安排再次复试。再次复试仅限1次。具体复试结果将视整体答辩情况综合评价。如超时不接电话作自动放弃复试处理。

四、复试内容及结果

1.复试内容

复试通过“远程面试系统”组织进行复试。复试总分500分。

1.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结果

1. 录取成绩(总分500分)=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结果。

2.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及格,不予调剂录取。

3.复试结束后,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第四章 信息公开

医院官网首页“医院公告”栏:

http://www.ghhospital.com.cn/index.aspx

教学处电话:021-62805833*8873

邮箱:ghjxc2017@163.com

纪委监察电话:021-62805833*8837         

上海中医药大学光华临床医学院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