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通告】疫情防控重要公告
光华医院门诊、住院及陪护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门诊管理
1.进入医院及诊室时请配合测温,查验身份证/医保卡、健康码、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尽量独立就诊,行动不便者限一位陪同人员;并提供身份证。
3.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禁止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用过的口罩须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医院大楼内请勿饮食。
4.按叫号顺序在诊室外耐心等候就诊。
5.我院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者请至邻近定点医院就诊。
6.如您尚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就诊。
7.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二)病区管理
1.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探视和陪护。生活无法自理或病情需要的方可有一位固定陪护,需提供身份证、3日内核酸报告、疫苗接种史、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体温等由病区护士长办理“陪护证”。
2.病区陪护者需每日测温并记录。
3.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院,确有特殊情况需病区主诊医生批准,检测核酸阴性后方能重返病区;擅自离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置。
4.拒不配合管理者,将报警处理和带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