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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临床医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光华临床医学院202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光华临床医学院202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开、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五)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六)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八)强化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1. 成立由医院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2. 医院教学处负责复试组织与培训工作,协调各学科组进行复试工作。

3. 各学科(专业)硕士生复试小组将由5名随机确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吗,并配备记录员及候考管理人员各1名,做好复试的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工作。

4. 医院信息科协助支持线上复试有关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

5.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第三章 复试

第四条 复试形式及管理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为主,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1)10月12日 一志愿复试

2)10月13日 二、三志愿复试

根据学科(专业)分不同场次,具体场次及时间安排将提前通过邮件通知考生。 

(二)复试管理

1.研究生院指导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复试开始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第五条 复试准备

考生需做好以下基本准备: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所报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按照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求准备其他相关设备或材料。

第六条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用“云考场”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4)填写、盖章完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须由考生原所在学校辅导员审核后填写、盖章);

5个人简历;

6)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其他各类科研、学业等获奖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后,按顺序粘贴至1个Word文档内,或合成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复试开始前1天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 平台的“身份验证”模块中上传,由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进行核验。考生在正式在线面试时,须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随时备查。

考生在进行复试时,需确保本条志愿在推免系统中仍然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第四章 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

1. 录取成绩(总分500分)=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结果。

2.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公示(3天)

严肃考风考纪

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体检

体检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情况,考生自行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光华临床医学院将对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严格审核。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十条 信息公开

医院官网首页“医院公告”栏:

http://www.ghhospital.com.cn/index.aspx

教学处电话:021-62805833*8873

邮箱:ghjxc2017@163.com

纪委监察电话:021-62805833*8837  

 

第八章 强化疫情防控

第十 强化疫情防控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我院按照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的复试工作。

第九章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第十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各光华临床医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光华临床医学院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光华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第十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咨询电话:021-5132253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收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zhongyidajw@sina.com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光华医院

教学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