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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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门诊预交金的公告

根据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为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医院自20253月31日已取消门诊预交金,对于截止取消之日的存量门诊预交金,患者可向医院申请办理退款,门诊预交金退款受理期间为20255月6日至20251231日(国定假日除外),相关流程如下:

1、患者可至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三楼财务部(上海市延安西路1508号)现场申请门诊预交金退款,现场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

2、办理退款申请时需出示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患者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办理人需出示其本人和患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提供经患者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自行下载本公告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模版)。

因继承申请代办的,除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有效法律文书(如法院出具的生效文书,或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证明文书等)后,方可代为办理相应退款手续。

3、工作人员将对上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提供患者本人银行卡卡号,存量预交金将在审核通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预留银行卡。

医院设立了咨询专线,如有疑问,欢迎拨打62805833-3608进行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版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4月29日

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受托人       (系本人之       )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办理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预交金退款申请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所实施的行为,等同于委托人亲自所为,委托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接收门诊预交金退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户号:

开户行: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