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设备院内论证公告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设备院内论证公告
公告有效期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拟采购设备,特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采购信息,进行项目院内论证,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自动电脑验光仪 | 1 |
2 | 动态血压监测仪 | 5 |
3 | 眼压计 | 1 |
4 | 动态心电图系统 | 1 |
5 | 便携式超声仪 | 1 |
6 | 视野计 | 1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产品销售、服务许可。
3.具有相关产品的代理授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日期起至2月16日下午13:30截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 医学装备部 田东明 联系电话: 62805833*3653
四、论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1.设备的相关产品资料和证照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简介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身份证,提标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设备报价单